郑州大学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3-9 12:04:55   点击数:

郑州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合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13号)文件精神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

一、招生计划、专业项目二、招生对象

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需要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未经认定者不能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年2月10日0:00—3月3日17:00期间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可选学专业:新闻学(文科)、人力资源管理(文科)、工商管理(文理兼收)、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理兼收)、教育学(文科)、应用心理学(文理兼收)、体育教育(文理兼收)。根据各专业选报情况、专业容量及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分为统考和单独考试:

  1、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年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单独考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并须报考有高水平运动队类别。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和复试,凡考试有舞弊行为、资格复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与测试成绩明显不符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组织机构及监督

1、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招录过程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考生名单。

2、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纪委-。

十、教育部、体育总局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十一、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体育学院(校本部)咨询-(刘老师)

郑州大学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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